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规章制度

入 馆 须 知


第一条 校内读者刷脸或扫码(一卡通虚拟二维码)入馆,校外读者凭介绍信或本人有效证件入馆。

第二条 进入图书馆应举止文明,穿着整齐,着无袖背心、穿拖鞋入馆者不允许入馆。

第三条 图书馆是重点防火单位,严禁在图书馆内吸烟、动火;严禁携带易燃、易爆物品入馆。违者按《吉林化工学院学生违规处理规定》第十八条进行处分。

第四条 注意保持室内卫生,不随地吐痰、乱扔杂物等;禁止带有异味食品入馆;禁止将食品、饮料带入阅览室食用。

第五条 注意保持公共秩序,不大声喧哗、朗读或嬉笑打闹;入馆阅览时,应将手机调至震动档,不准在阅览室内接打手机。

第六条 爱护书刊资料及一切公共财物,请勿涂抹、撕毁、私藏书刊,不准在墙壁、阅览桌椅、书架等上乱写、乱画、乱刻。

第七条 读者请自觉使用手机或者机器在座位系统上预约座位,不得以任何方式抢占阅览室座位;不随意挪动阅览室桌椅;离馆时请将个人物品一并带离,不许物品留滞在阅览室;按规定合理使用存包柜。

第八条 经各出口通道时,配合值班人员核查,不应有不文明礼貌的言行;如遇监测器报警,主动接受工作人员疏散指令。

第九条 未经许可禁止在馆内张贴或散发广告及其他宣传品。

第十条 为提高图书馆的整体服务质量,创造良好的学习氛围,希望广大师生能够支持和配合我们的工作;并对我们的工作进行监督,提出批评和建议。


图书馆违章处理规定


第一条 为了加强图书馆管理,指导读者正确地利用图书馆资源和切实履行义务,规范工作人员在处理违章事务中的行为,特制定本规定。

第二条 图书馆是重点防火单位,严禁在图书馆内吸烟、动火;严禁携带易燃、易爆物品入馆。违者按《吉林化工学院学生违规处理规定》第十八条进行处分。

第三条 凡未办理借阅手续,私自携带书刊离开图书馆者(以检测设备报警并经查实为准),均视为严重违章。具体处理办法如下:当事人须作书面检查;暂停借书权限三个月。情节严重的,将注销当事人的借书权限,通报其所在单位、保卫处和学生工作部,直至通过法律途径解决。

第四条 书刊遗失,需积极寻找,如无法找到,则赔偿与丢失图书相同版本新书一册,或赔偿其它新书一种三册(赔偿其它新书,单本图书价格不低于所遗失图书、内容得到图书馆认)。

第五条 遗失成套多卷本图书中的1册或数册,则赔偿与丢失图书相同版本的图书一套或赔偿不同版本,价格不低于原版本的图书一套,赔偿后当事人不得索取其它卷册。

第六条 书刊出现折角、卷曲或勾画、圈点、批注、涂抹、撕裂但可清除、覆盖、粘和且不影响字体和图像原状的,需进行说服教育,恢复书刊原貌,并积极协助管理员老师整理书刊20分钟。如影响字体和图像,按遗失书刊进行赔偿。

第七条 书刊出现散页、书脊掰裂、精装封面断裂、被液体浸染、对割页、裁割图书按遗失书刊进行赔偿。

第八条 使用他人借书证(卡)或将借书证(卡)借给他人使用者,一经发现,对出借及借用的双方均冻结借阅权限30天,并通报其所在院、系给予严肃批评。

第九条 对以下违章且不服从管理者,将冻结其借阅权限15天,并记录违章一次;再犯者,将冻结其借阅权限30天,并通报其所在单位及其院系:
1)通过公共查询检索用机上校园外网或造成检索用机不能正常使用者;
2)非规范占阅览室座位,不听劝告者;
3)在馆内随地吐痰、乱扔杂物者;
4)乱扔图书,不按规定取书和肆意弄乱书架者;

第十条 读者遗失借书证(卡)后,应及时到图书馆一楼总还书处办理挂失手续并补办新证。挂失前被借出的图书其责任由遗失者承担。


图书借阅室阅览规则


第一条 本校师生持预约信息进室阅览。

第二条 借阅室内严禁吸烟、吃东西、随地吐痰、乱抛纸屑杂物。读者离位时,应将椅子摆放整齐。对于不服从管理者,工作人员有权取消其阅览资格或作出相应处罚。

第三条 保持室内安静,借阅不出声,走路尽量轻,进入借阅室请将手机关闭或调至振动,不许在室内接打电话,以免影响他人。

第四条 借阅室实行开架借阅,请勿带包,读者携带的书包、书刊应存入指定存包柜中,不得随意乱放。读者在书架选书时,应正确使用代书板,图书阅毕,请放回原位或书车上,不准乱插书刊,搞乱书刊排架。

第五条 读者借阅书刊时,应仔细检查书刊,发现有污损等情况时,应及时向工作人员说明,以分清责任,否则,还书时若发现污损等问题概由当次借阅读者负责。

第六条 读者对书刊应认真爱护,不得折叠、撕页、圈点、划线和批注等;对室内设备,不得损坏和随意搬动,不得在桌面上乱划。如有违者,按章赔偿。偷窃书刊按章处理,并通知所在单位处理。


自习区使用管理规定


第一条 读者要爱护自习区的公共设施。不得在桌椅上写字或涂抹乱画,不得损坏桌椅,不得随意调换桌椅。

第二条 不得以座位预约系统之外的任何方式抢占座位。做到人走桌净,离开座位30分钟以上不归,工作人员有责任将占座物品清理,以免影响他人入座。

第三条 贵重物品须随身携带,以免丢失。

第四条 保持自习区安静、整洁。

存包柜使用管理办法


存包柜是为了读者来馆时临时存放随身携带书包所用,不允许存放除书包以外的任何物品,离馆时请自觉带走自己的书包,不得长期占用。

第二条 本馆将对存包柜实行每天1次清理,清理时如发现除书包以外的任何物品,图书馆有权进行清理,对于清理出的物品图书馆不承担保管责任。

第三条 请勿将个人证件、现金等贵重物品放到柜中,如发现被盗,后果自负。

第四条 存包柜内不得存放易燃、易爆物品,如有发现将追究存包人的责任,并给予重罚。

第五条 读者存包时请记清自己的存包位置,不得误取别人的物品,误取他人的物品,未及时退回者,将由学校保卫部门按盗取物品处理。

第六条  若存放物品被盗,由读者向保卫部门报案。图书馆不对存包柜内物品的安全承担保管责任。


读者教育与培训制度


读者教育与培训是图书馆读者服务工作的重要内容,主要有以下几种形式:

第一条 新生入馆教育。新生入馆教育于每年秋季新生入学后军训过程中举行,入校新生由保卫处或各教学院统一安排、分期分批接受关于图书馆布局、资源分布、图书借阅规程、图书馆服务、书目信息查询方法及规章制度等各方面的教育培训,其目的在于帮助入校新生尽快了解图书馆,并尽快学会使用图书馆,使图书馆成为他们在校学习的第二课堂。

第二条 文献检索课教学文献检索课是指导学生利用文献资源,掌握文献检索方法,培养学生独立获取文献信息能力所不可缺少的一项工作。按照学院统一安排。

第三条 定期讲座等系列培训。针对馆藏电子资源及读者的信息需求,开展多种方式的培训。

第四条 个性化培训。针对教师读者和学生读者的特殊需求,不定期地开展个性化的培训。


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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